大同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由大同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結合有關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平臺建設、監(jiān)督保障(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第四項規(guī)定的各級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等方面。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大同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fā)〔2021〕12號)的要求。同時,對《大同市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實施方案》(同政辦函〔2021〕97號)和《大同市2021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方案》(同政辦函〔2021〕111號)認真貫徹落實,明確目標任務,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會群眾關切熱點,加強政策發(fā)布的力度和時效,持續(xù)提升公開質量和治理效能。
(一)主動公開
2021年,我局在大同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集群管理平臺公開政府信息共計328條,其中信息公開年度報告2條,機構介紹1條,規(guī)章文件39條,部門動態(tài)139條,財政決策預算16條,行政執(zhí)法專欄131條。
(二)依申請公開
2021年,共按時簽收、辦結依申請公開件7件,申請主體全部自然人,申請內容主要為環(huán)境影響評價材料、環(huán)境質量數(shù)據(jù)等材料。我局全部按照要求和時限對其進行答復;無結轉下年度依申請公開;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落實政府信息公開保障。修訂《大同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信息公開指南》,制定《大同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任務分工,明確責任科室、單位,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
2.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建設。深化執(zhí)行《大同市生態(tài)環(huán)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根據(jù)大同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工作特點,搭建基層政務公開框架,努力實現(xiàn)基層政務公開全覆蓋,進一步優(yōu)化了主動公開目錄清單,切實增強了主動公開的規(guī)范性和操作性。同時,逐步建立起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臺賬,詳細登記工作開展情況,進一步抓好各項工作。
(四)平臺建設
1.2021年,大同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網(wǎng)站的專題專欄新開設了黨史學習、中央生態(tài)環(huán)保督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專欄,并及時發(fā)布相關內容。
2.目前,大同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除官方網(wǎng)站外,還有微博“大同環(huán)保官微”和微信公眾號“中國大同藍”兩個新媒體進行內容發(fā)布,新媒體賬號2021年總發(fā)布信息5449條,關注人數(shù)總計4289人。
3.大同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網(wǎng)站屬大同市政府網(wǎng)站集群下的子網(wǎng)站,物理環(huán)境也同市政府網(wǎng)站在一起。
4.大同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宣教中心負責對局網(wǎng)站的內容發(fā)布工作,并對因網(wǎng)站遷移導致的錯鏈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五)監(jiān)督保障(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
1.加強組織領導。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加強組織協(xié)調,指導、監(jiān)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工作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并做好政務輿情監(jiān)測和回應,確保任務逐項得到落實。
2.加強督促檢查。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檢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公開時效、公開內容等。各有關科室、下屬單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局辦公室匯總,并在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中公布,接受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jiān)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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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 章 |
0 |
0 |
0 |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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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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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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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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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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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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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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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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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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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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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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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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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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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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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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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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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記這一情形,不記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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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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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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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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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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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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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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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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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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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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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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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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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投訴舉報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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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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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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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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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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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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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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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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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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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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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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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因政府信息公開被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因政府信息公開被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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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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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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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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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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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雖然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總體呈現(xiàn)有序、有力、有效態(tài)勢,但與國家、省和市的要求,以及公眾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讀內容及形式不夠新穎和豐富,在抓準公眾關注焦點和更加生動解讀方面仍需進一步提高。二是依申請公開工作涉及面廣、專業(yè)性強,對依申請公開工作答復要更具有規(guī)范性、專業(yè)性、針對性。
下一階段,我局將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條例》精神,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力度推進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強生態(tài)環(huán)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臺賬管理;二是進一步健全政務公開工作機制,根據(jù)新形勢新要求,借鑒一些好經驗和好做法,結合工作實際完善政務公開相關制度,切實提高我局政務公開工作規(guī)范化水平;三是進一步豐富政策解讀形式,注重運用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多種方式,通過新聞發(fā)布會、民生熱線等多種形式,對重要政策文件進行深入解讀;四是進一步加強業(yè)務培訓,不斷提升全市生態(tài)環(huán)境系統(tǒ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的業(yè)務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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